第二天,天终于放晴了。
大雨停歇,阳光从云层中透出来,洒在那片残垣断壁之上。
这是一座荒废了不知多少年的老宅子。
只是那些恶鬼有障眼法,常人很难知道。
叶修虽然连蜘蛛感应都没有了,但是凭着天性感应,还是察觉出来不对劲。
只是连他都没想到问题会这么严重。
众人花了一上午的功夫,在小山丘上挖了几个深坑,将那些死去的书生一一安葬。
刘大头跪在刘瑾瑜的坟前磕了三个响头。
牛娃和大同也跟着磕了头。
叶修站在一旁,微微躬身,鞠了一躬。
毕竟也是主仆一场。
这个年轻人虽然高傲,却也谦和,这几年的相处,也算是亦师亦友。
只是,他也没想到最后刘瑾瑜居然死在这里。
明明这里距离京城只有一步之遥了。
以他的天分,考中进士,应该不是问题。
只是,可惜了。
一切安顿妥当后,刘大头站起身,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,走到叶修面前,道:
“叶先生,咱们去京城吧。”
叶修点了点头,取出木板,写道:
“大头,公子说有个族叔在京城经商,不知道做什么营生?”
他写完这几个字,抬起头,却发现刘大头的脸色有些不太对劲。
那张一向大大咧咧的脸上,此刻竟带着几分尴尬,还露出一抹苦笑。
叶修见状,又在木板上写道:
“莫非还有什么不能说的?”
刘大头搓了搓手,叹了口气,苦笑道:
“既然叶先生答应公子替考,要光耀刘家门楣,那我说了也无妨。”
他顿了顿,叹道:
“刘鼎铭算起来,还算我远房族爷。
我以前见过他的。
他没做什么好营生,是搞下九流的。
那京城的金越会馆……便是他开的。”
牛娃凑上来,张口问道:
“刘大哥,金越会馆?
那是什么地方?
是不是好大的客栈?
以后咱们住在那边,是不是不要钱了?”
刘大头一巴掌拍在牛娃后脑勺上,没好气道:
“去去去,你这个小屁孩懂什么东西!”
他骂完牛娃,又转过头看着叶修,尴尬道:
“叶先生,那金越会馆说起来……就是青楼妓院。”
叶修神色不变,在木板上写道:
“做皮肉生意的?”
刘大头点了点头,道:
“可以这么说。
不过,金越会馆不是那种下三滥的窑子,是京城最大的会馆。
那里面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达官贵人、王孙公子常去那里消遣。
刘鼎铭认识的达官贵人极多,包括一些王孙贵族,还有宫里面的宦官。
他路子野得很,所以才敢说帮叶先生打点替考的事。”
叶修眼中掠过一丝恍然,又写道:
“刘公子是否见过这位族叔?”
刘大头想了想,道:
“公子小时候见过一面,那还是十几年前的事了。
刘鼎铭来刘家庄拜过年,住了三天就走了。
那时候公子才四五岁,现在应该没什么印象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应该不认识公子。”
他上下打量了叶修一眼,又道:
“倒是叶先生您,这些年相貌一点都没变化。
你跟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差不多,年龄跟公子对得上。
您这模样,假扮公子,就算是刘鼎铭,也认不出来。”
刘大头想了想,又补充道:
“真要问起来,就说路上遇到匪徒,公子受了惊吓,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。
又聋又哑,那是受惊所致。
这年头兵荒马乱的,路上遇到劫匪是常事,谁也不会细究。”
他顿了顿,又道:
“就算他知道了实情,也没什么。
刘鼎铭虽然做的是皮肉生意,但到底是刘家人,骨肉亲情还在。
公子的事,他不可能不管。
叶先生若是担心,也可以跟他说明实情。”
叶修听完,微微颔首,在木板上写道:
“那我们启程吧,先去京城。”
刘大头点头应了一声,转身去收拾行李。
牛娃和大同也跟着帮忙,几个人手忙脚乱地将包袱捆好,绑在马车后面。
两辆马车,如今只剩下了一辆。
昨夜混乱中,有一匹马受了惊吓跑了,怎么找也找不到。
那些行李,大部分是书籍,也是刘瑾瑜的最爱,都跟随他一起下葬了。
所以,现在车上的行李不多,能够挤下四人。
牛娃养过牛,喂过马,颇知马性,所以由他负责驾车。
他满心欢喜,策马狂奔。
……
……
虽是几百里路,却也走了整整五日。
越靠近京城,道路越宽越平,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。
第五日的午后,众人终于远远望见了京城的轮廓。
那是一座巍峨得让人窒息的城池。
城墙高约十丈,全部用青灰色的巨石砌成,显得庄严肃穆。
城门前人头攒动,车水马龙。
进城的队伍排了长长的一列,守门的兵士挨个查验路引。
而在城门的另一侧,却是一条畅通无阻的通道。
只见,几个身着道袍、腰悬令牌的修士从远处走来。
守门兵士远远看见他们腰间的令牌,连忙躬身行礼,连查验都免了,直接放行。
其中一个修士随手捏了个法诀,脚下升起一朵云彩,整个人腾空而起,飘然飞入城中,引得排队的人群一阵惊叹。
“老天爷,飞……飞进去了!”
“那是仙师,不用排队!”
“我要是也能修仙就好了!”
牛娃坐在车辕上,仰着脖子看着那道飞入城中的身影,羡慕不已。
他使劲拽了拽大同的袖子,道:
“大同哥,要是咱们是仙人就好了。”
大同摇头一笑,道:
“你小子做什么美梦呢,那仙人是万中无一的存在。”
刘大头倒是见过一些世面,笑道:
“这京城就是不一样,连仙师都比别处多。
咱们在稷下郡的时候,一年也见不到一个仙师,这一进城就看见好几个。”
只有叶修神色平静,他比谁都清楚修行者的世界是什么样子。
几个筑基期的修士在天上飞,不值得大惊小怪。
排了小半个时辰的队,终于轮到了他们。
守门兵士查验了路引,便挥手放行了。
入城之后,眼前的景象又是另一番天地。
街道宽阔得能让八匹马并排行走,两旁店铺林立,酒楼、茶肆、布庄、当铺、药铺、书坊等等多不胜数。
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,偶有一些金发碧眼的异域商人,引得路人纷纷侧目。
牛娃、大同两人满眼兴奋,傻笑着合不拢嘴。
马车穿过几条大街,停在一座气派的建筑门前。
这便是赫赫有名的金越会馆。
朱墙绿瓦,檐牙高啄,气势恢宏,有几分仙家意味。
门口站着两个青衣小厮,见有马车停下,连忙迎了上来。
其中一人笑问道:
“几位客官,是住店还是听曲?”
刘大头跳下马车,上前道:
“我们从稷下郡刘家庄来,找你们东家刘鼎铭刘老爷。
我是刘家的护院,姓刘名大头,我家公子是刘瑾瑜,你们东家的族侄。”
那小厮闻言,态度立刻恭敬了几分,躬身道:
“原来是稷下郡的刘公子。
东家吩咐过,若是老家来人,直接引到别院去。
你们几位随我来。”
一个小厮领着众人绕过会馆,穿过一条巷子,来到的一间院落前。
“几位稍候,小的去通报东家。”
小厮说了一声,转身进了院子。
不多时,一个中年男人在两个仆人的簇拥之下从院子里走了出来。
此人四十来岁,身材高大,面皮白净,留着三缕长须,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精明干练的气息。
正是刘鼎铭。
他走到院门前,目光在几人身上扫过,最后落在叶修身上,上下打量了一番,拱手笑道:
“可是瑾瑜侄儿?
多年不见,都长这么大了。
当年见你的时候,你才这么高,
一转眼,都是举人老爷了。”
叶修微微欠身,还了一礼。
刘大头连忙上前一步,拱手道:
“三爷,我是刘大头啊,以前咱们见过的。
我家公子出了一点意外。
他在路上遇了匪徒,受了惊吓,伤了喉咙,耳朵也听不见了,如今又聋又哑。”
刘鼎铭脸色微变,沉声道:
“还有这等事?
这世道不太平,出门在外,真是遭罪。
快进来,进屋说话。”
言罢,他看向叶修的眼神掠过一丝狐疑,不由看向了叶修的耳后。
来到正厅后,刘鼎铭请叶修坐了上座,自己在对面坐下,又吩咐小厮上茶。
茶端上来,是上好的龙井,汤色碧绿,清香扑鼻。
刘鼎铭端起茶碗,轻轻吹了吹浮沫,喝了一口,放下茶碗,目光在叶修脸上停留了片刻,忽然笑道:
“瑾瑜啊,我记得你小时候耳后有一颗痣,挺大的,如今还在不在?”
刘大头一听这话,脸色骤变。
叶修神色不变,只是淡淡地看了刘鼎铭一眼。
刘鼎铭笑了笑,目光审视地望着叶修,带着几分冷意。
他掏出丝巾,擦了擦嘴角,冷哼一声,怒道:
“你不是瑾瑜!
你是谁?
假扮我侄儿,你意欲何为?”
话音一落,门外有数名黑衣护卫冲过来,手按刀柄,虎视眈眈。
叶修心中一动。
这刘鼎铭果然精明。
不然,他也不可能是金越会馆的东家。
他一个普通的凡人掌握这么大的盘子,那需要长袖善舞,察言观色,眼力极强,非一般人能做到。
所以,被他识破也很正常。
“哼!还不快说!”
刘鼎铭怒道。
那几名黑衣护卫再次上前,拔出了腰间的长刀,寒光一闪,让众人心头一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