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九歌走出警署大门时,已是深夜时分。
他拦了辆的士,报出租屋的地址。
车子在庙街附近的老旧唐楼前停下。
陈九歌付钱下车,刚走进楼道,脚步就顿住了。
楼道昏暗,声控灯早就坏了。
但在观气术的视野里,他清晰“看到”自己家门口蹲着一个人影,气息是淡粉色中夹杂着不安的灰白,是个年轻女性,没有杀气。
陈九歌放轻脚步,像猫一样悄无声息地靠近。
距离还有三米时,蹲着的人影似乎听到了动静,抬起头来。
昏暗的光线下,那是一张清秀但带着疲惫的脸。
二十岁左右,长发,眼睛很大,此刻正怔怔地看着他。
她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,脚边放着个小背包,看起来像等了很久。
陈九歌愣住了。
柳飘飘,她会出现在自己家门口。
“陈、陈sir……”柳飘飘慌忙站起身,可能是蹲得太久,腿一软差点摔倒。
陈九歌上前一步扶住她:“飘飘?你怎么在这里?”
柳飘飘的脸红了,低下头不敢看他,声音细若蚊蚋:“我……我想谢谢您。”
陈九歌笑着松开手,拿出钥匙开门:“进来说吧。”
陈九歌开了灯,指了指那张旧沙发:“坐。喝点什么?我这里只有水和啤酒。”
“水就好,谢谢。”柳飘飘拘谨地在沙发边缘坐下,双手放在膝上,像个等待老师训话的小学生。
陈九歌从冰箱里拿了两瓶水,递给她一瓶,自己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,
“飘飘,香江这么乱,大半夜的以后不要自己出门了!”
听着陈九歌关心的话语,柳飘飘的脸更红了,眼里闪过一丝激动,但很快又强装平静。
“我知道陈sir,给您添麻烦的,我是想……”
她咬了咬嘴唇,像是下了很大决心:“陈sir,我想跟着你。”
陈九歌挑眉:“跟着我?什么意思?”
“我、想做你女朋友。”柳飘飘抬起头,眼睛里有泪光,但眼神很坚定,
“你和别的警察不一样,和那些来玩的客人也不一样。您……您是个好人。”
“好人?”陈九歌笑了,笑容有些复杂。
如果柳飘飘知道他昨晚是怎么栽赃帅超、怎么收服霞姐的,恐怕就不会这么说了。
“飘飘,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坏人。”他喝了口水,
“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,至于你可以接着上学,好好生活。”
“跟着我,不合适,我很花心的,不可能为了一棵树,放弃一片森林。”
“我可以试试。”柳飘飘急切地说,眼神里带着祈求。
柳飘飘继续说:“而且我会做事,会算账,会洗衣做饭。”
“陈sir,您现在是警队的明星,以后肯定要做大事,肯定没时间处理家务的!我可以!”
她说这话时,头顶的气息从淡粉色转为坚定的淡金色,那是决心和勇气的象征。
陈九歌看着她,沉默了很久。
柳飘飘紧张地等待,手指紧紧攥着衣角。
“你多大了?”陈九歌忽然问。
“十九。”
“读过书吗?”
“读到中五,家里没钱,就出来做事了……”柳飘飘声音低了下去。
陈九歌站起身,走到窗边,点了支烟。烟雾在昏暗的房间里缭绕。
柳飘飘的话,触动了他心里的某个计划。
他确实需要人,不只是能打的猛人,也需要能处理财务、能经营产业、能在白道上有正当身份的人。
霞姐是江湖人,用她可以做很多事,但有些事情,需要更干净的手来做。
而柳飘飘……年轻,聪明,有上进心,也想改变命运。
更重要的是,她听话——至少比霞姐听话。
“你想跟着我,可以。”陈九歌转过身,看着柳飘飘,
“但我有条件。”
柳飘飘眼睛一亮:“您说!”
“第一,回去上学。我给你交学费,你去读夜校,学会计,学商务,学法律。”
“我要的不是放弃自我的女人,是一个能帮我打理生意、处理账目、在台面上做事的独立女性。”
柳飘飘愣住了,随即用力点头:“我可以!我一定好好学!”
“第二,从明天起,找个学校,你是去读书的,不是去享受的。我要看到成绩。”
“我明白!”
陈九歌笑了。
他伸手,轻轻抬起柳飘飘的下巴:“最后一点,今晚,留下来。”
柳飘飘的脸瞬间红透,但她没有躲,只是小声说:“……嗯。”
一夜无话。
第二天清晨,陈九歌醒来时,柳飘飘已经起来了。
她穿着陈九歌的衬衫,正在厨房里熟练地煎蛋。
衬衫很大,下摆遮到大腿,露出一双修长的腿。
晨光从窗户照进来,给她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。
“陈sir,醒了?”柳飘飘回头,脸上还带着红晕,
“我、我做了早餐,不知道合不合您口味……”
陈九歌走到她身后,从后面抱住她,下巴搁在她肩上:“叫九哥。”
柳飘飘身体一僵,随即放松下来,轻轻靠在他怀里:“九哥……”
两人安静地吃了顿简单的早餐。
吃完后,陈九歌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钞票,又写了张纸条。
“这些钱你先拿着,抓紧找个学校,纸条上是我的传呼机号。”
“学费我会交,生活费每月我给你。好好读书,有事呼我。”
柳飘飘接过钱和纸条,小心翼翼收好,然后抬头看着他,眼神复杂:“九哥,您……您对我这么好,我……”
“别说傻话。”陈九歌揉了揉她的头发,
“我对你好,是因为你有用。好好学,以后有你忙的时候。”
柳飘飘用力点头。
送走柳飘飘,陈九歌站在窗前,点了支烟。
柳飘飘这条线埋下了,但她需要时间成长。
眼下最急的,还是安保团队,答应了霞姐的事要尽快完成,更何况要应对洪泰的全面报复。
他需要很多的人,特别是……能打硬仗的猛人。
陈九歌忽然想到一个地方——元朗。
在第一世上世纪,七八十年代,内地有三次大的“逃港潮”,
成千上万的人从深圳游泳或乘船穿越深圳湾,抵达香江新界西北部的元朗、屯门一带。
这条路因为距离短、水流相对平缓,成为最常用的偷渡路线。
而能游过来的,大多是身体强健,有胆识的青壮年。
其中不乏退伍军人、练家子,甚至……走投无路的狠人。
这些人到香江后,因为没有合法身份,只能打黑工、做苦力,或者被社团吸收当打手。
如果能从中招揽几个,绝对是性价比极高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