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个河南东部,差不多半数的土地都是周王的。而周王一脉在这里繁衍两百余年,其势力无疑也是最大的。本人虽然出不了封地,可人家下人可以啊,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大生意了。
所以,他说的话肯定是可信的。
而所谓的东方家,本来就是仗着王府的关系作威作福的,倾家荡产也毫无悬念,毕竟亲家不能坑他不是?
其实,开封的官场还算是清廉的,最不好管的就是周王府了。
这一代的周王生了十三个儿子九个女儿,加上别的分支,周王一脉子弟高达上万人。
还有这些子弟的亲戚,都跟着周王府沾光的,作威作福也多是他们。
除了那些几年就得调走的主官,剩下的小官小吏基本都和周王府沾亲带故的。
周王一支持李岩,李岩就好过了许多,大车、粮食、人手终于就位,只等天亮出发。
东方惠勃当晚收到消息就开始调集银子,一副散尽家财的样子,宅子都要抵押出去了。粗略一算,按照现在的粮价,能筹集十五万石左右的粮食。
可惜的是,朱绍烔前脚刚给他打过招呼,后脚就连夜收了市面上的粮食。市面上也不多了,李岩都收的差不多了嘛。
第二天一早,粮价翻了一倍。东方惠勃非但不停手,还加快了速度。
涨价就意味着消息更加真实嘛。遗憾的是,粮食只能筹集八万多石了…………
而张健这边,朱恭枵天没亮就过来了,被红娘子请到了客厅。
他手里端着几个木盒子,麝香、天山雪莲、黄金草都有,大概各两公斤的样子。(黄金草就是明代对冬虫夏草的叫法。宋代叫“雪蚕”。这玩意不是清朝才有记载的,唐朝就有,本草纲目里也有记载。)
放下东西也不走,说是有事询问。可还没等到张健起来,就率先等到了过来的李岩。
李岩现在伤还没完全好,但补了几颗金牙,说话也不漏风了。
看到朱恭枵他是惊讶的:原来是张健联系了周王府。昨日周王府的人出面,才快速给他筹集够所需物资。
本来还纳闷周王府为什么帮他,明明前两日他家亲戚还出手阻挠来着。这次过来也主要是问这个问题的,而现在看到他在这里,一切都说的通了。他努力几日,都不及张健一句话………
朱恭枵见了他也客气,他愣神的功夫就拱手道:“李举人早啊!”
李岩拱手回礼:“李岩见过世子殿下!”
“不必客气,如不嫌弃的话,私下里叫我仲安即可!”
“不敢,不敢。”
仲安是朱恭枵的字,李岩心里吐槽,我和你儿子差不多,你让我叫你名字?
“有什么不敢的,张神医就是和本世子平辈相交,难道你想落一辈?”
“那个………仲安兄,昨夜之事,多谢了!”
“不必客气,正好有事跟你交代一声。”
“世子请讲!”
“周王府也筹集了一些粮草,明日启程。另外,我派王府的一个管事跟着你,或许路上能帮上一些忙!”
“那就多谢了!”
李岩知道人家是看在张健的面子上,所以也没必要客气。
这时,张健也走了出来,没等他开口,李岩就焦急道:“张兄,东方家也在收购粮食,这里面有什么说道?”
“我怎么知道?”
这时,一边的朱恭枵过来大笑着一五一十把事情说了,张健听完也不禁莞尔。
“朱兄,伯父这样坑他的亲家,不太好吧?”张健笑着问道。
“有什么不好的?”朱恭枵一摆手,“东方惠勃那厮,仗着跟我周王府沾亲带故,在开封地面上作威作福也不是一天两天了。我父王早就想收拾他,只是一直没找到由头。这次他自己往刀口上撞,怪得了谁?”
张健摇了摇头,不再多说。他知道,周王府开始清理负面影响了;
唯有李岩一头雾水,不过,终究是好事,他没有多问。
几人又说了一会儿话,天色已经大亮。李岩先走一步,去城外安排粮队。
院子里,护卫们正在做最后的准备——检查马鞍、捆扎行李。
那天揍李岩的汉子只有马三来了,另外两个没来。袁宗第说他们功夫不到家,亲自挑选了另外三个汉子。
其实是他暗中观察了张健身边的护卫,知道各个都是高手,他带的人也不能差不是?
邢大牛的腿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,被李岩安排在他家店铺,在这里等即将回来的李家车队和邢家班;他临走,把这赶车的工作,交给了红娘子;张健不能辜负人家的好意,但也看到红娘子知道李岩不会同路后有些失望;想着等会一起出去就派她跟着李岩走……
吃过早饭,队伍准时出发。房子也没退,朱恭枵还要拿那个假木门呢。此时的他和王府一个管事也跟着送行。
队伍出了西门,李岩和这些陕西游侠,以及雇佣的车夫什么的也等候多时。
看到张健,李岩骑着一匹青骢马迎了上来;“张兄,粮队已经全部就绪,共计五万三千石粮食,外加三千匹布,都在这里了。”
张健点了点头,目光扫过那长长的车队;“李兄辛苦了,我等先行一步!”
张健准备走时,东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袁家大哥,请留步!”
嗓门很大,穿透力很强,这是找袁宗第的。
大家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妇人拉着一辆板车艰难的前行,后面还有俩小女孩在用力推着。
张健举起望远镜,推车的妇人三十出头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靛蓝布衫,头上包着一块素色的头巾,脸庞被灶火熏得有些发红,但眉眼之间却透着一股子利落和倔强。
两个小女孩,大的约莫十一二岁,小的八九岁,
不用袁宗第过去,就有陕西汉子主动过去帮忙,车很快拉了过来;
车上摞着一摞摞高高的东西,用干净的白色笼布盖着,散发出一种浓郁的焦香和麦香,张健离着五六米远都能闻到。
袁宗第大步走了过去:“刘嫂子?你咋来了?”
那妇人看到袁宗第,脸上露出一丝笑容:“袁大哥,额听说你们要往陕西送粮,额没啥能帮上忙的,连夜烙了些锅盔,给你们路上当干粮。”
说着,她掀开笼布,露出了车上的东西——那是一摞摞码得整整齐齐的锅盔,每一个都有脸盆大小,厚约寸许,表面烤得金黄,边缘微微翘起,散发出一种诱人的焦香。
锅盔,陕西人的命根子。
这东西起源于陕西关中地区,相传是秦朝时期为行军打仗发明的干粮。做法简单——面粉加水揉成面团,擀成厚饼,放在平底锅里用小火慢烙,烙到两面金黄、外酥里软为止。中间带孔,方便携带。
好的锅盔,存放数月都不会变质,吃的时候敲成小块,用开水泡软,或者夹上酱、咸菜,就是一顿扎实的饭食,也有的直接就是面里带盐或者带糖的。
对于陕西人来说,锅盔不仅仅是一种食物,更是一种乡愁。那些远离家乡的游子,只要咬上一口锅盔,仿佛就能闻到黄土高原上麦田的气息。
这玩意别看硬的跟石头一样,它不仅能顶饱,背在身上箭都射不穿,因此叫锅盔………
张健走上前,拿起一个锅盔掂了掂——入手沉甸甸的,足有两三斤重。
“好手艺。”张健由衷地赞了一句。
那妇人见张健夸赞,脸上露出几分腼腆的笑容:“这位公子过奖了。额是陕西延安府人,嫁到开封十几年了,别的手艺不敢说,家乡的烙锅盔还是会的。”
李岩看到这一幕很是动容,心里的某道防线也到了垮塌的边缘,那些说温体仁坏话的家伙同样是陕西人啊,他们就是再落魄,也比这妇人有钱的多吧…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