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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归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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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 选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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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部疆域之外,有一座定风山,山势雄奇险峻,山内却有地域广阔的山谷平地,地气温暖,四季常绿。

成孤漠的征讨黄金部的大军,就在这里扎营休整。

去年冬,成孤漠便向国师讨印,征伐黄金部,黄金部却也不是吃素的,这些年休养生息,自有战略储备,更重要的是,黄金部金召龙吸取当年教训,将黄金部外围的几大沼泽进行了连通,形成了天堑,成孤漠的十万亢龙军,不得不在那样的天险面前止步。之后前半年,双方有过小股接触,虽然成孤漠都胜了,却没能给黄金部造成巨大损失,之后随着天气逐渐寒冷,沼泽气候更加恶劣,大军难行,双方在阵前僵持,更有几次,黄金部趁着夜色和地利的方便,潜入成孤漠阵营,造成了几次不大不小的破坏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成孤漠有心想撤回帝歌,但劳师远征,一无所得,回朝必受弹劾,他也知道自己深深得罪了国师,这样灰溜溜的回去,国师正好有借口解除他的兵权,他因此深深后悔,当初自己为什么一怒之下,主动请求发兵黄金部?如今骑虎难下,打不了,也退不成。朝廷的粮草已经越供越少,国师还频频发令,说近年底粮草紧张,命他就地筹措粮草,并速速惩治了黄金部,班师回朝。

班师回朝是他期盼的,但前提得是惩治黄金部,还得自己搞粮草。成孤漠因此不得不将大军后撤,选定了定风山这座外有群山阻隔,内有平坦土地的地方,想在年底前,打一场漂亮点的仗,摆脱现有的困境。

成孤漠此时正在山头上,看底下士兵在谷中沼泽里寻找收成,他也按照景横波的桑基循环种植法,在沼泽进行试种,只是时日尚短,一时难有收获,而朝廷拨付的粮草越来越少,士兵们越来越吃不饱肚子,只能整日在山上或者沼泽里找吃的,随着天气渐冷,食物只会更少。这样下去别说打平黄金部,不饿死一批就不错了。

远远地,成孤漠看见一群士兵,似乎是两个营的,为争夺一只兔子,打起来了。推推搡搡似乎动了手……

这已经是他今天看见的第三起,他阴沉着脸,挥挥手,自有执法队前去处理。执法队到了之后,一番呼喝叱骂,又各自抽了几鞭子,事态安静下来,底下劳作的士兵们抬头看看,眼神里都阴沉沉的。

成孤漠抬头看着同样阴沉沉的天,烦躁地吁了一口气,这不是什么好兆头,这样的事情多了,靠硬性弹压是不成的,迟早会酿成兵变。

兵变……

当日自己以兵变逼宫女王和宫胤,现在一年风水轮流转,似乎马上就要落到自己头上了。

这是国师的报复么?

忽然身后有人幽幽道:“大帅不求破局么?”

成孤漠一惊转身,发现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个蒙面的灰衣人。

对方那装束有些熟悉,又对他翻了翻手掌,掌心里一道上平下尖的烙印,有点像剑。

他认得这标志。

之前帝歌逼宫事件之前,此人曾经给他传报过几次消息,促成他和绯罗轩辕镜等人的联盟。

时隔很久,这人又出现了。

他一边暗惊自己想事情太入神,连这人靠近都没发现,一边冷冷道:“你来做什么?”

“大帅被困在此处,进不得,退不得。”那灰衣人道,“何不挥兵北上,博一场新功业?”

成孤漠眼睛一眯,寒芒顿现,“你说什么?北上?”

“然也。”

“北上哪里?你不会说玳瑁部吧?”成孤漠大笑,“荒唐!先别说北上路途遥远,士兵一路折损,就算我带兵过去,难道和女王抢地盘做江湖霸主?我堂堂大荒将军不做,去做黑水泽一地的江湖霸主?”

“如果那里只有一个女王,还真不值得您冒险。”灰衣人不急不忙地道,“可如果再加上一个人。大帅此去,夺的就不是玳瑁,而是整个大荒了。”说完摊开手掌,掌心里一个“宫”字。

成孤漠惊讶失声:“什么?怎么可能?他明明在帝歌!”

“狡兔尚有三窟。”灰衣人道,“岂不闻替身一说?”

成孤漠表情半信半疑,他离开帝歌已经有一阵子了,接到的朝廷文书都有玉照宫主人印,自然看不出什么变化。

“既然知道他有替身,”成孤漠做了个砍杀的手势,“你等为何不趁机下手?”

“杀或者挟持一个替身何用?何况他既然敢这么做,自然有充足准备。”灰衣人一哂,“军权在他手中,这一年多,当初敢反对他的人,已经被他不动声色地各自贬谪,朝臣现在别说怀疑真假,连敢抬头看他的人都没了。否则他焉敢如此大胆?”

成孤漠知道这是真的,当初玉照宫墙下,风雪之夜气势汹汹来逼宫的人群,这一年多,已经或被景横波,或被宫胤,用各自不同的方式,打入尘埃。很快,就要轮到他成孤漠了。若不是他掌握亢龙军,也坚持不到现在。

但这种坚持,眼看着也是日薄西山的气象,宫胤有铁腕有心计,并且绝不会放过他,他不趁现在手掌大军,挣扎一把,那结局,不会比失踪的绯罗和残废的轩辕镜强。

如果杀了景横波和宫胤,令玉照龙骑群龙无首,再带兵反攻他最熟悉的帝歌,这天下,可就真没人能和他斗了……

成孤漠心中烈火灼灼烧起,却仍有顾忌。

“可你也说他自有准备,若我大军一动,他怎么会不知道?”

灰衣人听出他语气松动,笑道:“我家主人说了,只要您肯出兵,他自然也会帮您一个大忙。”

“哦?”

灰衣人展开一幅地图,指着图中一处道:“玳瑁现在有两处骑兵,分扼七峪关和宝田岭。这样两支骑兵,同样需要粮草运送。您可以出兵拿下这粮草队,以运粮为名,将士兵转移往玳瑁。”

成孤漠顾不得问为什么会有骑兵出现在玳瑁,先急道:“那边竟然有朝廷军队?那就是玉照龙骑了!可抢夺并伪装粮草队,只能派步兵,步兵遇上骑兵,尤其还是龙骑,那不是送死!”

“您出的当然是骑兵。”灰衣人笑道,“骑兵步兵,区别不就是马?您放心,到时候,马会有的。”

成孤漠不说话了,他对这位的主子很有些信心,当初帝歌逼宫事件,可不就是在他的步步策划之下,硬是将女王逼出了帝歌?只是宫胤太厉害,毒蛇噬臂,壮士断腕,没有能彻底成功罢了。

“那么,”他将地图缓缓卷起,“我再信他一次。”

“愿大帅马到功成。”灰衣人笑。

“愿所有该死的人,都死在黑水的土地上。”他答。

……

庚申年十一月,黑水女王孤身顺利进出上元城,救出麾下女官。是日,百姓迎在城外,欢呼夹道。

女王仁勇之名,遍传玳瑁。

而在那几天,女王在上元的经历,也是上元百姓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。上元百姓提起女王的态度,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,从一开始的全部敌意,渐渐转为赞叹、警惕、担忧、观望等复杂情绪。

上元城看似还是铁板一块,在黑水泽的前端静默,但内部,已经因为女王的出现,分化出一股股暗流。

也因此,玳瑁乃至周边各部族的其余势力们,也不禁抬起目光,射向那片灰雾沉沉的土地。

庚申年十二月初一,玳瑁江湖势力在映岚山会议,结成联盟,推举每门首领形成联盟长老会,共决事务。在会上,大佬们回顾了过往风雨,表达了彼此兄弟深情,展望了武林的美好未来,对将来的玳瑁江湖,进行了最诚挚的期许。

在会上,大佬们热泪盈眶地说,这是玳瑁江湖自产生以来,第一次真正意义的大联盟,也是大荒武林史上最重要的一次联盟。充分体现了江湖人江湖情,江湖儿女一家亲的精神。

对此,女王陛下说:“啊呸,说这么好听干嘛,不就是单打独斗打不过我,合起来准备打群架嘛,来啊,来啊,来打我啊!”

女王属下们表示女王说话一向很贱,请大家不要太在意。我们是热爱和平的,我们只会和平地收服玳瑁,谁若不乐意,我们会和平地送他进墓地。江湖人江湖情,江湖儿女一家亲谢谢。

大佬们表示:女王太粗暴。呔,好男不和女斗也。

而在玳瑁之外,比如附近的沉铁翡翠商国蒙国,则对此各有不同态度。

沉铁部是最不关心的,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忙碌。最近沉铁部连刮过的风,都带着血腥气,王城之内,每天都有战斗,每天都在死人,金属的森冷与血火的炽烈交织在一起,遮蔽了来自远方的任何视线。

金殿之上,鲜血顺着汉白玉台阶静静淋漓,一身金甲的三王子铁风雷将长枪从地上的尸首背上抽出,听见了这一出,道:“呵呵,玳瑁和我有什么关系?女王和我有什么关系?要愁玳瑁,也等我抢到王位再说!”

他拖着带血的长枪,大步而去,“你们还是赶紧打听一下,我那个七弟,到底到哪里了呢?我等那个废物,等得好急呢!”

他的血脚印一路远去,一群士兵快步过来,有人大声嘱咐:“快,把二王子的尸首,赶紧送走埋了……”

……

翡翠部爱财如命的女国主,玩着她最爱的翡翠,用一枚翡翠镜照着脸,喃喃道:“听说那个女王很擅长妆扮,她有没有办法,把我这脸上的斑治好呢?”

……

蒙国国王在金殿上,读完了关于女王事迹的奏章,唰一下站起来,头顶快要触及殿顶的高帽子,砰一下撞在殿顶上。

“暂停对玳瑁那几家的帮派的暗中支援,咱们要观望一下再说。”蒙国国王一边端平自己的绿色高帽子,一边嘱咐城下,“可以适当对女王表示些好意,但不必给其余人知道。”

“臣等遵旨!”大臣们齐齐一叩首,头顶高高矮矮的绿色帽子,齐齐砰一声砸在地上,如同刚晒了一地莴苣。

……

商国金殿上,群臣们也在议事,在如何对待女王的外交态度上争执不休,最后还是商国大王一言定鼎。

他说,“biu……我们和别人不同……biu……我们一直以来对玳瑁江湖支援颇多……因为我国的不法商人逃过去太多……”说到这里他有些生气,接连“biubiu”两声,才继续道,“多年来仰赖玳瑁江湖……biu……帮我们控制解回这些商人……biu……牵连太深……啊,想到那些侵占国财民财的不法商人,我就biubiubiu……”

“大王息怒,请保重玉体……biu!”群臣齐呼。

大王激动时就会接连放屁,连放三个,说明情绪已经有点控制不住了。

“biubiubiu……”大王怒气却没消掉,“我不信那女王,能真正控制整合十五家……biu……一个外来新势力而已……biu……当然,如果她能帮我一劳永逸解决那群混账……biu……我自然可以考虑和她结盟……biu……不过那是……biu……不可能的!”

“大王英明……biu!”群臣用一个齐齐的无比洪亮的屁,表达了对大王英明看法的衷心拥戴……

……

易国国主正在自己寝宫内,对着镜子拔胡子,听着底下人的回报,一开口却是娇滴滴的女声:“哟,挺厉害的嘛。”

想了想,又冷笑一声,道:“只怕是昙花一现。”

这回声音雄壮,赫然是男子声音。

再仔细看他动作,却又不似拔胡子了,倒似在粘着胡子。

他细心地把胡子修剪整齐,格格笑了一声,这回却是太监的公鸭嗓,不辨男女。

“我管她厉害还是简单,我们易国,离他们玳瑁还有段距离,不用操心太多。”他眯着眼道,“不过所谓远交近攻,她如果够聪明,应该迟早会和我们联络。到时候,你们告诉她,部族建交,也是交易,不过交易的东西不同罢了。如果她能帮我找到我的皇叔,我就考虑好好和她谈谈心。否则她来,也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!”

最后一句双眉一扬,杀气凛然。忽然却又格格一笑,扔了镜子跳上床,一转头道:“我美不美?”

那张脸桃花面柳叶眉,眼波流动,媚态十足。

“美!”臣下们齐齐答。

他哈哈一笑,又是一转头,“俺俊不俊?”

这张脸面白无须,长眉飞扬,一双勾魂细长眼。

“俊!”

他冷笑一声,再一转头,“本王威风不威风?”

这张脸浓眉入鬓,一把虬髯枣红脸膛,一双眸子神目如电。

“威风!”

“呵呵。”他往床上一倒,刚才的精气神忽然没了,颓然道,“再美再俊再威风,遇上我那皇叔,都有点不够看。唉,我那敬爱的皇叔,多年前你造反失败流亡玳瑁,都说你死了,可我觉得,你这样的人,怎会那么容易死呢……唉,你在一天,我就一天不能快活……只要有人能找到你,我这心事也就放下了……”

……

整个北部大荒泽,因为女王的渐渐崛起,风云暗涌。

只有玳瑁的中心,上元城,却有两个人,以最平静最安稳的步伐,走近这座雄城。

其中一个是孟破天,她走进了上元的宫门,以新选宫女的身份。

她那晚没能进入王宫,却并不死心。转身就花掉了身上的所有钱财,买通了所有能买通的宫人,在第三天,替换了一个进宫的宫女,再次进入了王宫。

王宫朱红大门缓缓合拢,拢住了她坚定的背影。

而在宫门广场前,有人默默注视那巍巍宫门,仰首看洁白的鸽子,飞过朱红的高檐。

然后她转身,背对宫门的方向走开,步伐坚定。

她背影肥壮,移动时如同小山。

她是柴俞。

身为玳瑁王妃,她也有自己的办法进入上元,当然,她现在不打算进宫。

两个背影背道而行,看似毫无交集,只有命运知道,所有的行为,自有其汇合之点。

柴俞走在一个小巷中。

她租了一间民房,租期三个月,上街抓了药方,开始每天吃药。

……

进了宫的孟破天,还是用金钱攻势,买通宫人,让自己根本进不了管事公公的选拔之中,直接被发落洗衣房洗衣。

她只洗了一天衣裳,便打听到了锦衣人还没走,换了地方住,在王宫西侧殿的“熙园”。

熙园占地比凝雪阁还大,她很诧异,锦衣人掳人失败,导致明晏安颜面扫地,竟然还能呆在宫里,待遇还比原来更好?

想来,是又达成了什么协议吧?

又隔了一天,因为熙园需要人打扫,她被派往熙园。

……

柴俞在院子里健身,她现在每天按照景横波的方子,吃那些固定的食物,练习不同的动作,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。

她事先称好和自己体重一样的一堆石头,放入小船,记下刻度。

她住的小院子,连着一个小湖,每天天不亮,她就起来游泳,因为景横波说游泳是最能减肥,同时也最能打造全身体型的运动。

她并不会游泳,却硬是摸索着自己学会了,第一次下水游的时候,虽然做了热身运动,但她还是对这冬天湖水的冰冷刺骨预见不足,险些抽筋。多亏她按照景横波的嘱咐,把猪尿泡吹气,做成一串“游泳圈”,好歹没沉下去。

冬泳很耸人听闻,为免惊动别人,她都是凌晨时分便下水,那一刻热身子进入冰湖的感觉,彻骨难忘。

但相比于她所经受的折磨痛苦和绝望,这算什么?

咬牙跳入冰湖的时候,手臂碰撞那些碎冰的时候,在寒冷中瑟瑟发抖的时候,她便看一看远处王宫朱红明黄的檐角。

明晏安,我要以全新的面目,走到你面前。

再把当日你给我的,都狠狠地,还给你。

吃药和运动的第三天,她在小船上称了称,便抛掉了一块石头。

石头“噗通”一声入水,声响悍然沉重。

……

孟破天在熙园扫地。

她扫得很专心,绝不东张西望。

事实上,她也不敢东张西望,因为这院子里,来来去去都是锦衣人的人,根本没有一个宫中的宫人。

原本她以为,她是和一群宫人一起拨来,伺候这祖宗的。谁知道来了之后,她才发现,这院子里外人就她一个。难怪她去领打扫用具时,说自己是熙园粗使宫人时,那管事太监神情惊讶。好像看见了鬼。

回头想想,锦衣人这种人,怎么可能用的惯外人?哪怕一个外院扫地的,他也一定嫌碍眼。

那同意她来做什么?孟破天有种不好的感觉。

她有种被猛兽盯住,被猛兽勾起爪子勾过来,关在笼子里戏耍的感觉。

但到了这时候,也只有硬着头皮继续。

屋子门开着,所有人坦然走来走去,说话也没小声,仿佛当她是隐形人。

她却因此更加不敢妄动。

锦衣人在屋子里,抱着他的三斤嫩黄柔锦被吃瓜子。

一边吃瓜子一边对外看。

他在猜,等她扫完,那层地皮是不是得陷下一个坑?

“蠢,蠢啊。为什么现在人都这么蠢?”他摇头,叹息,“就她那样子,扫个地都扫不像,还想做刺客?真是看得我急。”

“你聪明?请问你大腿上伤好了吗?头发长出来了吗?”有人在他身后,讥诮地答。

锦衣人取下假发,摸摸光头,惬意地道:“我现在觉得光头也不错。”

“我觉得你没有头,更不错。”身后人冷哼。

锦衣人只是一笑,忽然道:“裴枢,景横波应该知道你没死了。有人又坏了我的事。”

裴枢声音顿时高兴很多,“好极,我就说恶人,老天怎么会成全?”说完急不可耐地道,“放我走,不然景横波肯定又来骚扰你,你不会希望身上的毛也掉光吧?”

“你去写封信给景横波,”锦衣人就像没听见他的话,自顾自道,“就说你和我一见如故,自愿留在这里,和我吟诗弄月,切磋武功……”

“我干脆说爱上你自愿追求好了!”裴枢恶狠狠地道。

“那也随便你。”锦衣人道,“我魅力无远弗届,男女皆拜倒我靴下,也是正常的。”

“这信我不写。”裴枢怒道,“你就等着鸟毛也掉光吧!”

“那我就杀了这丫头。”锦衣人呵呵一笑。

身后顿时哑了声。

“这样吧,你先看她一天。”锦衣人弹弹手指,“我想,也许,今晚过后,让你走,你也不会走了。”

……

孟破天觉得自己快要疯了。

她觉得如果她是个刺客,也是个最无措、最不知如何是好的刺客。

要刺杀的人,门开着。

护卫们进进出出,当她不存在,没人看她一眼。

院子内外没人看守。

锦衣人就坐在正对着门的榻上,空门大开。

护卫们边走边坦然说着主子今天的活动计划和各种生活习惯。

“主子马上要喝蜜茶。”

“主子半个时辰后要洗浴。”

“主子一刻钟之后要解手。”

“主子喜欢独睡。”

“主子用的碗盏是那套白底金边胭脂纹的。用的茶盏是雨过天晴水洗瓷的。”

“主子的筷子是乌木镶金的。”

“主子喜欢睡在窗下靠东的一头,枕头一定要在床正中,头一定要在枕头正中。”

……

孟破天很想对天狂号一声:什么意思!

啊啊啊什么意思!

这家伙到底还是不是人?

她这个挟恨而来的刺客,现在感觉自己像个被一群人围观拨弄看笑话的小鼠好吗!

什么样的杀气和勇气,在他的漫不经心似真似假前,都似乎变得可笑无稽,明明近在咫尺一剑便可了结的事,她硬是再迈不出这一步。

这种事以前对她根本不可能,一怒拔剑,天也敢弑,所以她原名孟瑶,自己改名破天。

现在她一把扫帚,扫不出身周三尺。

他是个总能让人觉得自己很愚蠢的恶魔。

“啊啊啊啊啊。”在护卫第三次提醒她主子会单独解手去的时候,孟破天终于忍耐不住,一把丢掉扫帚,冲上了台阶。

榻上,锦衣人双手交握,闲闲等她冲进。摇摇头道:“六十分。”

定力略差。

“砰。”孟破天一掌拍在他案上,“给个痛快!”

“是你要来杀我。”锦衣人闲闲喝茶,“你给我个痛快吧。等得我很急好吗。”

孟破天瞪着他,心想你这种人不死,全天下人都很急好吗!

“那么,”她恢复了平静,缓缓抽剑,“请你,给我一个公平对剑的机会。”

“为什么?”他问。

“你杀了裴枢,我为他报仇。没什么为什么。”

“他是你的谁?”锦衣人嗤笑,“不会棺材里关一场,你就爱上他了吧?”

“爱不爱是我的事。”孟破天一旦冷静下来,根本不会受激,“接不接受挑战,是你的事。”

“你不是我对手。找死吗?”

“裴枢让机会给我时,也知道井下就是死路。”她道。

锦衣人默了默,他眯起眼,透过孟破天肩头,看前方悠悠浮云,雪白团团,似一张笑脸。

忽然有点想念小蛋糕了啊……

如果他有朝一日落入绝境,小蛋糕也会这样来报仇吗?

好像不会……她才不会这么傻兮兮地做刺客呢……

“我接受你的挑战,”他道,“不过,你先去看一样东西,看完再决定要不要来找死。”

……

片刻后,孟破天在一间潮湿小黑屋里,看见一个“人”。

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和药味混合的古怪气味,护卫们一进去就露出了恶心的表情。那人乍一看像一具尸首,直挺挺地躺在木板床上,浑身缠满了白布,白布上犹自透出殷殷血迹,脸上没有包扎,因此便成了这屋子里最恐怖的东西——稀烂的,五官不清的,布满血洞的,连双眼都被戳成了两个深洞,在小屋朦胧晦暗的光线下,看来似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。

孟破天呆呆地看着那令人不忍目睹的“东西”,脸上血色唰一下褪去。

“人还没死。”锦衣人的声音远远传来,“你报什么仇呢?”

孟破天快步走上前,想要看出这人到底是不是裴枢,可她毕竟不够熟悉裴枢,只知道他的大致身形,但此刻这人面目全非,裴枢亲娘来了都未必辨认得出。

“他……他……”孟破天颤声道,“他怎么会……”

“吓着了吧?”锦衣人笑道,“这个人呢,当然就是你心心念念要报恩的裴枢。”

孟破天想骂,骂不出来,凝视着床上人,眼底渐渐盈出一汪泪水。

“我给你两个选择。”锦衣人道,“第一,我不追究你试图刺杀我之罪,放你离开。”

“那他呢?”孟破天立即问。

“你都走了,他关你什么事?当然我也会因为你的执着,顺便救救他,你也看见了他伤这么重,能不能救活我可不保证。”锦衣人轻松地道,“不过这也和你无关。裴枢并没有为了救你而死,你也为了他,冒险闯入了这里,让我出手救他,他的恩你算是还了,心里已经可以过得去,不是吗?”

孟破天不答,又问:“第二个选择?”

“你留下,好好照顾他,他正在危险期,如果他能熬过三天,我就答应会为他好好救治,不说恢复容貌,好歹小命没问题。如果他不能熬过这三天,他死了你也得赔死。但是,提醒你一句,就算他给我救活了,你这一留,也得永远留下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看我心情。心情不好,也许我会让你以命换命,他活,你就死;心情好,我会安排你嫁给他。怎么样?自己选。”锦衣人笑得玩味。

孟破天目光落在床上那“人”身上。

那么惨重的伤,脸已经全毁,可以想见,就算救活,日后也是不人不鬼的怪物。

而她的青春,她的命,就得全部赔上。

自由,和死亡。

选谁?

------题外话------

我胡汉三又回来啦!

有句话九天没大喊觉得嘴好痒啊!

你们是不是也挺想念的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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