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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楔子(2)白犬的三个小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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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犬的三个小故事

我低着头,用着自己的嘴舔了舔身上那已经有些发黄的毛发,一个明显是人类的小女孩朝着我走了过来,手里还拿着像是吃的一样的东西,我四腿撑地起了身,朝着她摇了摇尾巴,我知道今晚的晚饭有了,她已经来这好几天了,而伴随着她每次到来的,是那有着肉香的食物。

小女孩蹲下了她那并不算高的身体,然后张开了她的双臂,似乎是在向我彰显着,她的到来对我并没有任何的恶意,然后,她便将手里的像食物一样的东西放在了地上,我凑过了身,闻了闻她放在地上的东西,唔,很明显,这应该是肉,因为我闻道了,那肉独有的香味。我看到面前的小女孩,嘴角挂上了笑容,我也跟着张开了嘴。

我在她的腿上蹭了蹭,表达着属于我的友好。我可不能辜负她的一片好意啊,便上嘴舔了舔地上的肉,肉汁进入嘴里,嗯,是十分好吃的味道,于是我便直接咬上一口,肉的香味弥漫进了我的嘴里,这时,一个老妇人突然从旁边窜了出来,把我吓了一大跳,但我还是凭借着以往的经验知道到了该跑的时候了。

果不其然,这老人来到了小女孩的身边,把她拉开,然后朝着我刚刚待的地方,啐了口痰,指着小女孩道:“家里面,都没什么东西吃,你居然还把肉给畜生吃。”

人类以为我听不懂他们所说的话,但是非常的抱歉,我听的懂,但我此刻肯定也没法为小女孩开脱,只好嚎叫了一嗓子,然后装着样子跑开。

没多久那老人便把小女孩给拉走了,我又小跑的回到了肉的旁边,我左右回头张望,人类是肯定不会把已经掉到地上的肉给拿走的,而这就给了我可乘之机,我叼着肉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。

我叼着肉来到了,专属于自己的秘密据点,开始享受着嘴里的肉,虽然肉很小,但还是那么的美味,就在我吃完肉以后,几只黑狗突然的走了过来,我朝着它们龇了龇牙。

其中一只连忙蹲下,伏着身体,摇着尾巴,表示它没有敌意,然后它开始说道:“白哥,您能教一教我们嘛,为什么每次都没有人类愿意给我们食物啊?”说完,它还不好意思的用着它那黝黑的脚掌揉了揉头。

而这一切,我都看在眼里,虽然说教了它们的话,万一它们学会了,可能会多三张嘴来跟我竞争抢饭吃,但是不教吧,大家又都是犬科动物,那实在是说不过去,如果被传出去,要是被什么有心的同类知道了定会骂我不讲狗义。

“这样,我给你们讲个故事,至于你们能听得懂多少,那就得靠你们的领悟了。”这下多好,我教是教了,但能听懂多少,可就靠他们自己了,而且我也不能保证我所讲的故事,跟如何能吃到肉,是真的相关的。这让我想到,在人类中有句古话,叫做师傅领进门,修行在个人。这下多好,可不准再有那些同类说我不讲狗义了。

它们三个听到我的话后,赶忙毕恭毕敬的蹲坐好,毕竟我在他们眼里,可得是个前辈了。

第一个故事

从前,在这个街区上,有一只大黑狗,它是曾经某个鲁西亚帝国贵族的看门狗,却在某一天跑了出来,开始仗着自己以往的经验,横行于四方。长期的厮打,虽然让街区的小孩都很怕它,但始终都没有让那些大人物们注意到它。

直到有一天,这只大黑狗陷入了沉思,他发现自己的周边不断与它竞争的狗越来越多,这直接刺激到了它,因为它获取食物的来源也会变少,终于有一天,它实在是忍不住了,自己一条狗,单枪匹狗的,把周围所有的狗类同胞们给全部驯服了,经过大家的开会一致决定,推举成大黑狗成为第一位狗大哥。

黑狗成为大哥后,好不威风,带领着自己的小弟们成群结队的出行,但也正是因为这成群结队的出行,使得周围其他社区的狗不敢轻易来犯,就连一些小偷,也不敢轻易来到这个街区里。

久而久之,住在这个街区的人类,逐渐的发现,他们的街区治安变好了,而大黑狗,也渐渐的进入到了人类的视野里,还有一些人类,觉得大黑狗的所作所为那是大功一件,主动的给它进行着投喂。

大黑狗领导的狗群,渐渐的壮大之后,它也曾想着,把周围的狗们,全部拉进来,但并不是所有的流浪狗们都认可它,其中一部分拒绝了大黑狗,但是大部分的流浪狗们还是选择了加入。

如此一来,大黑狗的野心,越发的膨胀了起来,它开始招收更多的流浪狗加入到他的队伍当中,但是随着他的队伍壮大,质量也同样开始参差不齐了起来,狗群也变得不再和谐,为一块食物而撕咬,大黑狗渐渐的发现,自己已经开始控制不住队伍里的一些狗了,终于有一天,一条队伍里的狗在某一天攻击了一名人类幼崽。

此事传的非常快,人们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件事,然后人类找来了专门的流浪狗捕杀队,在后续的清理过程中,当场就将那只领头的大黑狗给扑杀,并对剩下加入狗群的狗狗们,进行了无害化清理,就这样,原来的狗群作鸟兽散,逃的逃,死的死,就这样,那个人类街区又回到了原本该有的样子。

相反,原本一开始没加入狗群的狗,反而靠着人类的陌生与不熟悉,自己的生活作息和栖息地没有暴露在人类的眼皮下而活了下来,人类也嫌事多,并没有选择过多的对他们进行捕杀,其中一些的他们反而靠着装傻卖萌躲过了一劫,谋求生计。

。。。。。。

三只黑狗听的那是津津有味,仿佛狗狗都想成为,那故事中的大黑狗一样,当我停止说话后,它们仿佛也知道了,这第一个故事已经讲完了,于是便连忙伏在地上说道:“白爷,白爷,还有没有故事了,我们还想听。”

我伸了伸爪子,对它们说道:“想听,就拿食物过来换,我这故事可不能白讲。”

三只狗听到后,赶忙跑走,我无事的张着嘴,打了打哈欠,刚刚的肉,那是真的香啊。

没过多久,那三只黑狗跑了过来,一脸惭愧的说道:“白爷,天色已经黑了,实在是找不到食物了。”

“就尔等宵小,还能找到食物?罢了,我就再给你们讲最后一个故事。”我心中对这三条狗,充满了不屑,就这还能当我的竞争对手?真是太可笑了,它们还不及白爷我的万分之一。

“这是一个关于永生的故事,”我顿了顿,果然,我的话,引起了这三条黑狗的好奇,它们瞪大了眼睛,摆好了认真听的姿势。

第二个故事

第二个故事就很简单了,是从某只老黄狗那里所听来的故事,据说这只老黄狗,随着它的主人,翻山越岭,跨越了无数的艰难险阻,千山万水,才来到了鲁西亚帝国进行避难。

某天闲谈间,老黄狗趴在地上吐着舌头,说道:“我跟你说个故事,这还是从我那做商人的主人那,喝醉了酒所听到的,所以故事的真实性嘛,我也不敢保证,就当做是娱乐消遣就行了。”

当时,老黄狗的主人,在东国负责着皮草的生意,从东国的东北处,购买和处理完那些皮草,然后再将这些皮草再运输至鲁西亚帝国境内。原本生意做的虽然不算有多好,但至少他们一家人,都能温温饱饱的活着,还能养得起老黄狗。可自从,东国的跨海邻居,初升之国,染指东国的东北以来,生意那是要多难做,有多难做,各种的货物的交易被垄断和染指,各种的苛捐杂税也被摊派了下来,伴随着的还有初升之国所来的移民团。

老黄狗的主人,已经下定决心,再做自己生涯的最后一单,然后就带着家里人,逃到鲁西亚帝国避难,反正这些年来,他已经积攒了不小的财富,到鲁西亚帝国去,也够一家人生活了。

他之所以要选择把这最后的一笔生意做完,完全是因为这笔生意所带来的诱惑,真的是太大了,出手阔绰的布列塔尼亚王国的勋爵,为这笔生意,提供了丰厚的酬金,但是相对应的条件却是,他必须得亲自押运这批货物到东国的抬倍特地区。

据老黄狗的主人所知,这趟旅程加起来最起码得花费一周的时间才能到达,而在这途中还有各种的中转,还得请那些镖局的人一路进行护卫,如果不是,那位勋爵所给的酬金实在是太高,老黄狗的主人又想着带家人逃难外,他是真不想接下这单,但他终于还是被高额的押金所打动,踏上了启程之旅。

整个旅途比他所计划的时间,花的还要再久一些,因为整片东国的大地上都爆发着革命党的起义,老黄狗的主人,花了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,总算是到达了,那位勋爵位于抬倍特地区的营地。

而那位布列塔尼王国的勋爵却并没有嫌弃老黄狗的主人,在路上所花费的时间,反而十分热情的欢迎了他的到来,搞得老黄狗的主人,多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
随着交流的逐渐深入,老黄狗的主人,也从勋爵那里了解到,原来是长期跟勋爵合作的一名鲁西亚高官向勋爵推荐了他,而这名高官跟他也有来往,在得知了老黄狗的主人想要进入鲁西亚帝国避难之后,他便果断的将老黄狗的主人,推荐给了勋爵,对双方来说,都算是做了个顺水人情。

接着老黄狗的主人便在抬倍特的营地里待了一段时间,原本他还想着,在拿到钱后就赶快离开,但是勋爵实在是太过于热情了,对他们更是非常热情的款待,他就不得不在此停留一段时间,为了排除枯燥,他经常到营地旁的悬崖处,营地在半山腰处,而在营地的背后,还有着高高的雪山之峰,他欣赏着飞翔在天空上那些猎隼的身姿,羡慕着它们的自由。

就这样,时间一直持续的流逝着,直到有一天晚上,勋爵支开了周旁的所有人,跟老黄狗的主人单独谈话着,并直接的道明了他的目的,而老黄狗的主人,也没想到,勋爵的东国话,说的居然那么好,双方之间的交流可以说是毫无障碍。

勋爵开门见山的便直接说道:“尊贵的客人,你可知道,在抬倍特有一座高山之峰,抬倍特古时,曾经有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,带着他的弟子去那座山峰上,寻找着在他们经文里所提到的天堂之门,据说,只要到达了那里,就能超脱人世间,解决所有的烦恼,到达那传说中的极乐之地。而他当时也确确实实的找到了,只是他当时的弟子还在山脚之下,他想带着更多的人进入,并先一步拒绝了门的邀请,最后当他到达山脚下的营地后,却又遭遇了,长达十日的暴风雪,他终因给养耗尽而返回,他原本还想再计划几次行动,但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未能成功,似乎是因为他拒绝了门之后,门也拒绝了他。”说完,勋爵特意的顿了顿,拿起了桌上的红茶,细细的品尝起来。

“噢,我亲爱的勋爵大人,您该不会是信了这古时候的传说吧,那些可都是骗人的东西。”老黄狗的主人,在听了之后,感到有些不可思议,神话能当真吗。

“那如果,我已经获得了充足的证据来证明,那扇通往极乐之地的天堂之门,是真实存在的呢?我现在是在邀请你,我尊贵的客人,跟我一同前往见证荣耀时刻。”勋爵的话语之间,突然变得狂热了起来,仿佛世间万物,都已经在了他的脚下。

“勋爵大人,恕我难以苟同,神话中,所描述的事物,终究是虚弥缥缈的。”

勋爵见老黄狗的主人,仍然不信他的话,便从他的怀中,取出了一幅十分古旧的羊皮卷纸,并摊开在大桌上,向老黄狗的主人展示。

“这是,我国军队在保卫你们国家宫殿园林时所发现的,这是抬倍特地区的高僧,向你们东国皇帝所敬献的,但是被我国士兵打开库仓时所发现,显然他们并不识货,只当做是一般藏品带回了国,但还好被我给发现。”

“这上面的文字,是用抬倍特当地文字所写,你应该是看不懂的,但是这上面的文字,却是当年在传说中的那位德高望重僧人,所记载下来的路途行程,而只要跟着他所记载的走,就一定能找到门的位置,而非常幸运的是,我的第一批探险队,已经跟着这张羊皮纸找到了通往山峰上的路。”勋爵十分的自豪向老黄狗的主人介绍着。

但老黄狗的主人却并不为之所动,他说道:“勋爵大人,我们东国有一句俗语,叫做刻舟求剑。神话时代所流传下来的东西,就算真的有,但这么多年过去了,沧海桑田,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,就算有也肯定早已经没了。”

老黄狗的主人,此时已经不想再冒任何的一丝风险,他只想带着丰厚的酬金回家,带着老婆孩子去鲁西亚帝国避难。

听到老黄狗主人的话后,勋爵整张脸阴沉了下来:

“你以为自己知道这么多后,还能离开吗?你来的时候所雇的那些镖局的人,也已经全被我雇佣了,你如果想离开的话,可能就只有死路一条了,我知道,你们的东国还有一句俗语,好像是叫做识时务者,为俊杰,希望你不要给脸不要脸。”

“这些天,我一直在等待着最佳的上山天气,而就在今天,我终于等到了,你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,明天一大早,我们便会出发,我希望能跟你进行更好的合作。”话说完后,勋爵便走出帐篷离开了,走时,他还特地的安排了两人监护着老黄狗的主人。

帐篷里只剩下了,老黄狗主人一人,他横下了心,就算他真的陪着勋爵走完了后一程,勋爵肯定还是不会放过他,他到时候还是死路一条。他来到了帐篷里,放皮草箱子的地方,还好他当时还留了那么一箱皮草在这,他直接将箱子打开,裹上了里面的皮草,然后抱着勋爵给的酬金银票,直接冲出了帐篷。

由于他的速度,实在是有些快,而且看护监视的两人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,这让他十分顺利的冲开了防守,但他盘算着,自己势单力薄,没有补给的情况下肯定逃不出营地,便直接跑到了他经常看猎隼的那处悬崖,这时勋爵也反应了过来,带着他的人手从四周合围了过来,这些人随行居然还带着枪,勋爵已经下令,让他的人,将手中的马提尼步枪举起瞄准。

老黄狗的主人看着身前的悬崖,便裹紧了包裹在四周身子处的皮草,然后纵身跃下······

后来,据老黄狗的主人醉酒后所说,他当时运气非常的好,皮草帮他挡住了一部分冲击,翻滚下来时也没碰到什么巨石,也就是摔断了一条腿,但还好被路过的抬倍特老乡给发现,然后带回家静养了一个月左右。

这一个月里,外面发生的事情他什么都不知道,毕竟抬倍特是东国最偏远的地区之一,等他拖着断腿,启程回家时,他才知道,原来东国爆发了革命,皇室被推翻了,战乱遍地,这大大的拖延了他回家的时间,他无时无刻的不想念着,家里的妻子。

然而当他到家之后,他简直认不出来了这个他出生的地方,这片土地已经被焦土所覆盖,他的妻儿也已经不见了踪影,唯有他的那条大黄狗还在那里,向他摇着尾巴。他四处托人打听,才知道原来是初升国的移民开拓团,联系了东国东北处的土匪,对这里进行了屠戮与毁灭,而他的妻儿也已经丧命在了这屠戮当中。

他感到了万念俱灰的带着满身的伤口和老黄狗,拖着关系,几经辗转来到了鲁西亚帝国,但谁知,他到了鲁西亚帝国后,才听说,那位勋爵自从去了东国抬倍特地区后,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,有搜查队根据订单收货地前往发现,营地早已经不见了踪影,四周一片的雪白,仿佛是从未有人出现在这里一样。

老黄狗的主人发现,他似乎连身份都不能暴露了,因为他是那个鲁西亚帝国的高官所介绍过去的,而勋爵已经不见了踪影,但如果他还活着,那么他的下场怎样都不会好过的。

他只好隐姓埋名,靠着原本打算带着妻子孩子安享生活的钱,终日不问世事,饮酒度日着。而这也就是,老黄狗所听到的故事,老黄狗的主人,似乎是把它当做唯一的听众一样,跟它讲述着。

。。。。。。

三条黑狗,听的似乎有些意犹未尽,我从它们的表情中就能看出,它们从未听过这么玄幻的故事,但我此时已经太过疲惫了,眼睛皮仿佛已经撑不住了一般,我开始对着它们下达了逐客令,那三条黑狗,听到我下达了逐客令后,叫着白爷威武的离开,人类是听不懂,我们所说的话的,在他们耳中,大概就是“汪,汪,汪”一类的叫声罢了。

我拖着十分疲惫的身躯,往前走着,我从没想到,自己今天为何如此的疲劳,突然,我感受到阵阵的困意已经完全涌了上来,我两眼一闭,整个身体便直接顺势的爬了下来。

第三个故事

清晨,太阳光还是那么的明亮刺眼,照在我们这些阴暗面的居民身上,多少有些的不适,我看着窗外,稍微的洗漱了一番后,便推门走了出去,想要活动活动身体,但突然我闻到,似乎在街区中,飘散着一股肉香,这是非常罕见的,因为像我们这样的贫民,能吃到肉,就已经是欢天喜地的事了。

我下了楼,发现对楼走下来一个女孩,她正拎着一个袋子,走向堆放垃圾的地方,我注意到,在那袋子里,还装着一些带着些许肉的骨头,我内心不禁嘀咕道:‘呵,有肉吃,运气真好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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