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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蓬蒿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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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章 留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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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晔的眼睛,完整看完了这一日在张家发生的事,虽然它不能给张钟黎和张长安任何反应。但这些场景本身,却让他感触不浅。

别的姑且不说,李晔对河西各地的形势情况,和汉人百姓的心态状态有了许多把握。

经过沉思,李晔所得良多,隐隐觉得抓住了什么,一时间却还领悟不透,遂决定继续观察。

次日天亮,张东张长安早早走出张家大宅,打算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楚铮。

昨夜张钟黎跟他说的那些话,每一个字他都深深记在心里。

在少年人心中,祖父是真正的英雄豪杰,胸怀家国,深明大义,昔日为了让河西重归大唐,跟侵入这里的吐蕃血战不退,哪怕为此身受重伤落下残疾,依然初心不改。

祖父虽然没有霍去病那么厉害,却不失为一个值得仰望、敬佩的榜样。不像父亲,在吐蕃蛮子面前软弱、谄媚的就像......一条狗。

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张长安默默攥紧了拳头。

他尊重并敬爱自己的父亲,这是基本的人伦孝道,但是父亲的所作所为,实在是让他感到屈辱。

他打心眼里拒绝侮辱自己的父亲,却不得不在事实面前承认,父亲丢了汉人的脸,辱没了那些光耀史册、万古流芳的祖宗,亵渎了他们曾经用生命和理想为汉人拼杀出来的荣耀!

张长安怎么都忘不了,昨夜他进祖父的院子时,对方背对昏黄暗淡的灯火,独自坐在石阶上饮酒的样子。

落寞又无助,倔强而不甘。

祖父老了,他的志向需要人继承,既然父亲不孝、无能,那么就由自己这个做孙儿的,来承担好了!

少年人心里很难藏住话,情绪激昂的时候,总会想找个人分享,这些心事,张长安打算告诉楚铮。

张长安来到福宁坊的一个街口,在一座简陋的汤饼摊前坐下,忍着心中沸腾的热血,翘起二郎腿,拍着桌子大声道:“铮哥儿,快给我来一碗汤饼,吃完了我有要事跟你说!”

热气蒸腾的汤饼架子后,站着一个身材修长而消瘦的少年,十五六岁的年纪,剑眉星目器宇不凡,就是鼻子太大了些,破坏了整张脸的美感。

汤饼摊前的两张桌子上,食客并不多,他手里闲下来的时候,就站在水汽后面发呆。虽然是发呆,身板却站得笔直,好像一杆长枪,随时准备扎人。

这就是张长安最好的朋友,楚铮。

张长安出生的时候,张家已经走出了最难熬的那段岁月,所以他是标准的大户人家子弟。楚铮则不同,出生普通百姓家——这么说或许不准确,张长安并不知道楚铮的父母是谁,相交三四年了,也从来没见过。

张长安只知道,楚铮是被他师父养大的。那是个嗜酒如命的老道人,成天邋里邋遢的,衣服好像就没干净过,平日里也不过干活,从张长安认识楚铮其,对方就全靠楚铮卖汤饼养活。

这时候,那老道人肯定宿醉未醒。

对自己这个最好朋友的悲惨遭遇,张长安很是同情。

他能跟楚铮成为朋友,源于四年前的一个意外。

彼时,十岁的张长安已经是武宗境界,再努力一下就能成就练气,在张、刘、周、钱四大家族中,是最拔尖的小天才,难免心高气傲、目中无人些。

一日逛到福宁坊,嗅着汤饼摊的香气,就坐下来吆喝着要吃汤饼,他本身就顽皮,举止自然不端,脚都踩在凳子上。吃完汤饼,付钱的时候,直接把铜钱往摊子上一丢,基本都落进了汤锅里。

楚铮让他把铜钱从汤锅里捞出来。

张长安自然不干。

于是两人就打了一架。

楚铮只用两招,就让张长安趴下不能动弹。

张长安第一次碰到比自己厉害的同龄人,自然不服,不过他是个有自尊的少年,没有招呼自己仆从助战,而是让楚铮等着。他回去苦练一月,就气势汹汹的杀回来报仇。

然后,又被揍了。

这样一来二去,打架的次数多了,两人就熟悉起来。张长安也佩服楚铮的身手,明明境界不比自己高,却每每都能三两下,就让自己不能动弹,这起了敬仰心思。

时日一久,两人便成了好朋友。

楚铮很快做好了汤饼,照例份量要多三成,放在张长安面前后,自己也在桌子上坐下来,问:“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?”

张长安吃着滚烫的汤饼,瓮声瓮气道:“大......大事!”

楚铮也不多问,坐在那里看面前的行人出神,等待张长安主动详说。

张长安觉得楚铮什么都好,够义气,也够胆。有一回他被吐蕃蛮子欺负了,楚铮明知不敌,也敢冲上来帮忙,结果两个人都被揍得鼻青脸肿,只能恨恨看着吐蕃人大笑扬长而去。

但就是话少,少得可怜,基本不主动说话,而且好像从来不说废话,有些无趣。

张长安吃完汤饼,把筷子往桌上一放,盯着楚铮,压低声音:“铮哥儿,安王到了河西,已经攻占南部七州,这事儿你知道不?”

楚铮转头看向张长安,木讷的回答:“知道。”

“那你有什么想法没有?我打算召集一些兄弟,在必要的时候迎接王师!”张长安激动的道。

楚铮沉默了一下,“前些天,孙大哥徐大哥他们,也联合一些人,准备在安王到来的时候,效仿当年响应张义潮的旧事。他们找到了我,我答应了。”

张长安眼睛瞪大,兴奋的脸通红,“孙大哥徐大哥?太好了,有他们带头,肯定能联合不少人!他们号召了多少人?”

所谓孙大哥徐大哥,虽然都只是普通百姓,但却都是勇武之辈,也喜好交朋友,相当于地痞头子,在年轻人中有不俗的号召力。

楚铮道:“到昨夜为止,加入他们的有近百人,都是街面上的汉家百姓子弟。”

“好,好!”张长安抚掌而赞,双眼发亮,“我们现在就去见他们如何?好好商量这件事!”

楚铮看张长安的眼神变得怪异,“他们现在都在城中主街路口......只有人头。”

张长安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,一下子愣在那里,脸憋得青紫,半响说不出话来。

楚铮站起身,“是羯木错杀的。我要不是跑得快,也没命了。”

说到这,他顿了顿,轻笑一声,刻板的表情意味不明,“都是些家无余粮,吃饱这顿没下顿的家伙,碰到这样的机会,当然想要搏一搏富贵,或许也有报国之心,但想必不多。只可惜,这回羯木错动手太快,他们只能脑袋搬家。”

眼看楚铮要走开,张长安连忙站起来,“铮哥儿,这只是暂时的挫折!你不会是怕了吧?跟我联手,我们再去找人!”

楚铮停住脚步,回身看着张长安,认真道:“你找不到人了。现在没人敢再提这件事。除了我,别的人,只怕连听你说这番话的勇气都没有。”

张长安不信。在他的意识中,汉家儿郎都是悍不畏死的,都应该记得汉武帝和本朝太宗的荣耀,怎么能死了点人就怕了?班固出西域的时候,身边只有几十人,他都不怕,现在金城县的汉人何止千万,为什么要怕?

张长安大声道:“我不信!铮哥儿,你......你怎么能这样?你一向是胆大敢为的人,现在怎么这么害怕?我们去找人,我们一定能成,就像霍去病,像班固那样!”

楚铮摇摇头:“不会有人的。”

见张长安红着脸还想说什么,张长安道:“寻常百姓家就是这样。生活在这里,糊口都要拼尽全力,哪还有那么多忠肝义胆?就算有,也不如活下去重要。形势有利,有人带头还好,或许能激发血性,为子孙后代活得好一些拼一把。现在形势不好,带头的人也被杀了,谁还敢动弹?

“霍去病、班固的事,对他们而言太遥远了,是故事,不是现实,不能拿来充饥,也不能御寒。但凡还有一口吃的,谁愿意送死?小东,回去吧。”

说完这些话,楚铮回到摊子后面,继续笔直的站着,看着街对面的院墙不再言语。

他今天说的话已经足够多。平日里,他很少说这么多话。

悲愤的张长安踢翻凳子后走了,临行前还喊着要跟楚铮断交。

楚铮假装没有看到张长安眼中的泪水,等到对方走远,才过去把凳子重新放好。

蒸腾的白汽后面,楚铮一动不动,一言不发。直到下一个客人上门。

“铮哥儿,老规矩,多放点醋,再另外端一碗汤!”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坐到桌前,放开嗓门招呼。

楚铮点点头,没有说话,手中动作却很麻利。

这个中年汉子是老食客,也是楚铮的熟人,就住在隔壁,因为身板壮实,街坊都叫他铁板,是个脚夫。

铁板之名,楚铮是不屑的,因为此人虽然看着高大,饭量也大,吃碗汤饼还要多喝一碗汤,实际上性子温和到接近懦弱,从不与人争执,凡事都是退一步为先。

孙大哥和许大哥纠集人手的时候,也找到了铁板,却被他慌忙摆手拒绝,跑得那叫一个快。

食客接连到来,有相熟的,都会跟楚铮打一声招呼。

“铮哥儿,我家闺女可老是念叨你的汤饼好呢,老身看她是看上你了,怎么样,要不要跟我家闺女亲近亲近?”一名容貌姣好,腰身却跟水桶一样粗的妇人,隔着汽水甩着手帕对楚铮挤眉弄眼。

楚铮只是笑笑,并不答话。因为张长安这件事的关系,他的笑容也不如平日好看。

面前这个妇人,楚铮只知道她姓卫,据说夫家早亡,现在独自带着一个女儿,大家都喊他卫大娘子。

十五六岁的年纪,可以寻门亲事了,但卫大娘子家的女儿,却只有五六岁......这个精明市侩的女子,每次来吃碗汤饼,都会拿她女儿说事,目的,不过是想要少给一文钱而已。

有时候,见楚铮高兴,她竟然还赊账,然后,就再也没有付过那次的钱。

整个福宁坊,楚铮都很熟悉。

街角卖菜的郑婆婆,老是以次充好,常常跟人吵架,但只要她来吃汤饼,楚铮都会只收一半的钱。

头发花白的陈瞎子,这个时候会在坊门乞讨,看着苍老,实际上只有二十几岁。他不仅瞎,一条腿还瘸了,听说是被吐蕃人打瘸的。

这样的人很多。

楚铮对一些人有好感,对某些人却很鄙夷。

譬如说陈瞎子,平日里受了孙大哥不少照顾,今早知道孙大哥死了,还说他是八字不好,命该如此,怨不得别人。

巳时四刻左右,楚铮收了摊子,推着木车回家。

破旧的院子里,竹竿上有还在晾晒的衣物,楚铮刚推开门,反手就把门关上,怕养的鸡胡乱飞跑。

“今天回来的比昨天早两刻,怎么,今日生意不好?”

说话的是老道人,坐在院中晒太阳,手里拧着酒葫芦,不时往嘴里送一口。他说话的时候,目不斜视,根本就没看楚铮一眼。

在外面安静木讷的楚铮,听到老道人的调侃,忽然一把掀翻了小心推进门的木车,炉子中的碳火迸出来,案板上的面粉调料洒了一地,锅碗瓢盆更是叮叮当当碎了不少。

院子悠闲觅食的五只老母金,惊得扇着翅膀喔喔叫着乱跳,鸡毛横飞几许。

少年人瞪着藤椅上的老道人,面红如碳火,额头上青筋直跳,牙关咬得咯吱作响,却偏偏一言不发,像一头即将暴走的野兽。

老道人依然没有转头看楚铮,却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嗤笑,“怎么

了,小子,觉得你孙大哥死得冤,这就要忍不住了?是不是想跟吐蕃人拼命去?去啊,我不拦你。”

楚铮攥着拳头肩膀发抖,就像张长安失望看着他时的样子,双目猩红的低吼:“为什么?!为什么昨晚你不动手?你明明能救他们的!你有能力救他们的!羯木错不是你的对手,你为什么不出手?!你教我的那些,为什么你自己都做不到?!”

老道人终于肯转头。

却也只是转头,连上身都没坐直。

他看着楚铮布满血丝的眼睛,淡淡的问:“我是能救他们,我还能杀了羯木错。然后呢?你跟我会被吐蕃人剁成肉酱。你不会以为,仅凭你我师徒,凭那些只有血气之勇的寻常汉子,凭你的孙大哥许大哥,就能变换兰州城头大王旗吧?”

楚铮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还有小东!有小东的祖父!有那些......”

“还有哪些可以送死的人?”老道人冷冰冰打断了楚铮的话。

楚铮说不出话来。

老道人冷哼一声,“你若是不知道,仅凭这些人,只是给吐蕃人送脑袋,这些年算是白做我徒弟了。”

楚铮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

老道人接着道:“要想迎接王师,要想为朝廷收服河西,紧靠血气之勇是没有用的。欲成大事,必先筹谋。没有周密计划,就敢暴露自己,那只是取死之道。这般愚蠢的人,你指望他们靠他们收复河西?他们只会坏事罢了。这或许很无情,或许对他们很不公平,但事实就是如此!”

楚铮抱住了自己的脑袋。

院子里安静下来。

只有母鸡不时发出几声叫唤。

良久,楚铮忽然低声道:“师父,你教了我这么多年,我很感激。”

老道人饮酒的动作顿住,“你要做什么?”

楚铮站起身,理了理自己衣袍,“我要走了。”

老道人瞪大眼睛:“你又要走?你难道不知道,我们白鹿洞弟子,注定是要做大事的?!世人不知白鹿洞,天下人杰无师门!难道你忘了?为师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我们......”

“我们白鹿洞第五弟子,在山门中号为‘隐子’,从诞生那一刻起,就存在于敌人环伺的险恶环境中,平日里蛰伏不动,就是为了关键时刻,给予敌人致命一击,成就最光辉的功绩,留给世人最响亮的名字!”

楚铮接过老道人的话,眼中的失望之色却怎么都掩盖不住。

老道人瞬间坐直身体,盯着楚铮:“你既然都知道,为何还要走?好男儿当立不世之功,就像霍去病那样......我们虽然不能领军征战千里,但我们做的事,跟霍去病其实没有区别,同样的惊世骇俗,同样的惊天动地......”

说着说着,老道人声音就小了下来,只看楚铮不屑的表情,他就觉得自己格外心虚。

老道人咳嗽两声,正色道:“你难道不知道,我们白鹿洞第五弟子的传承,一生使命......”

“我们一生的使命,就是为了家国威严!家国威严,就系于我们白鹿洞第五弟子一身。没有我们,家国危难之际,将得不到关键支撑,只能黯然衰落。所以我们白鹿洞第五弟子,应该为家国奋不顾身,一生无悔,这是我们的荣耀!”

楚铮像是背书一般,背出了这段话。

老道人手中的酒葫芦掉落在地。

他道:“你既然都知道,为何还要走?”

楚铮眼中的失望,已经变成了绝望:“师父,就因为你这些话,自打我懂事起,就靠卖汤饼养了你六年,也忍了你六年!中间无数次失望透顶想要离开,却都被你蛊惑人心的话,给诱惑的热血沸腾,心甘情愿的留了下来!”

说到这,楚铮深吸一口气,“但是今日!我知道了,你的这些话,都只是屁话,一点用都没有!你就是个缩头乌龟,就是个胆小鬼!什么白鹿洞,什么第五弟子,只是你好吃懒做,让我养你的借口!”

老道人目瞪口呆。

楚铮闭眼缓了缓心境,这才一字字道:“我已经十六岁,再也不会受你蛊惑,今天我一定要走!我要跟小东一起,跟吐蕃蛮子战斗到底!就算是死,也比在这养你这个醉死鬼要强!”

说完,楚铮就死死瞪着老道人。

老道人哑口无言。

几度欲言又止后,他神色落寞下来,精气神一下子没了。

临了,老道人无力的摆摆手,叹息道:“既然你决定要走,那就走吧,去做你想做的事。为师......为师不拦你。为师没什么用了,就是个老废物,不能拖累你。你......你走吧,走吧!”

楚铮不可置信的看着老道人,几乎不能相信,这番话是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。

这老不死的,竟然愿意放自己走?

之前他想走的时候,对方总是千方百计拦住他。

“那我......真的走了?”楚铮不确定道。得到解脱资格的这一刻,他竟然忐忑起来,感觉格外别扭,好像自己成了一个无情无义、大逆不道的贼子。

“走吧,走吧,师父老了,说的话你也不会听了。你想做什么,就去做什么吧。师父就算醉死在家,你也不要回来收尸,反正师父就是个品行不端的混蛋,活该死了没人埋!”

老道人凄苦无比的站起身,仰天长叹一声,也不管看作生命的酒葫芦了,负手佝偻着背走进屋子。

楚铮傻傻的呆在那里。

他傻呆了很久。

然后......然后他转身,弯腰,低头,默默扶起汤饼架子,将锅碗瓢盆收拾好,推进了厢房。再然后,他开始打扫院子。最后,他一头钻进厨房,为师父做饭。

就像之前无数次想要离开,最终却都不得不留下一样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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